2024年03月15日 23:06:50
汇金股份: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财联社3月15日电,汇金股份公告,3月14日,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河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的行为,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综合上述两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河北证监局已陆续向时任董事长杨振宪、时任董事、总经理郭俊凯、时任董事会秘书刘俊超送达相应《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关联个股
收藏
458.68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20.68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