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联系方式
用户反馈
网站地图
帮助
首页
电报
话题
盯盘
VIP
FM
投研
下载
全部
加红
公司
看盘
港美股
基金
提醒
2024年03月31日 16:02:51
上海宣布:符合要求的中型厢式货车 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
财联社3月31日电,上海市公安局今日发布通告,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其他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仍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执行。符合上述条件车型,总质量超过桥梁、高架道路的承载能力和通行高度限制的,不得进入相关道路。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收藏
阅403.68W
我要评论
反馈意见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重卡
9785 人关注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用户反馈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
举报邮箱:editor@cls.cn
财联社
©2018-2026
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4040942号-9
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
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