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破产重整 为何不是破产清算?背后有何考量?
原创
2024-04-02 17:50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曹韵仪
①四川信托的破产程序与新华信托有所区别,前者是破产重整,后者是破产清算。四川信托的实施市场化重组面临多项困难,包括原股东股权清理存在障碍等;
②四川信托后续破产重整成功概率较大,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步伐有所加快。

财联社4月2日讯 (记者 曹韵仪)四川信托公司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批复,正式宣布破产,这是自2022年以来第二家获批破产的信托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四川信托的破产程序与新华信托有所区别,前者是破产重整,后者是破产清算。

熟悉情况的行业专家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四川信托的实施市场化重组面临多项困难。如,原股东股权清理存在障碍。目前,四川信托核心资产、银行账户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诉讼和执行也对市场化重组带来诸多限制和阻碍。

据其了解,四川信托的投资者受益权转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后续破产重整成功概率较大。同时,四川信托事件既表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步伐有所加快,更说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属地责任被进一步强化了。

破产重整意味着什么?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托与理财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蔡栋梁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实际上,四川信托实施市场化重组面临多项困难,一方面原股东股权清理存在障碍,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和解难度极大。

“目前,原股东配合度有限,且股权均被上海金融法院等多家法院冻结。而且,若实施市场化重组机构投资者补偿比例可能较低,难以得到机构投资者债权人特别是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的认可。”蔡栋梁表示,与全体债权人前述和解协议难度极高。

与新华信托不同,四川信托还面临诉讼较多导致的重组不确定性、无法充分保障投资人权益等难题。

保护自然投资人的权益是监管的考量,选择破产重整将减少债权人和投资者的损失。蔡栋梁认为,四川信托实施司法重整可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同时,通过重整可有效保护四川信托财产,保障债权人获得公平受偿,实施司法重整依法停止计息,也能锁定债务规模和减轻债务负担。

目前,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春晓”)受让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截至2024年2月26日24时,已与天府春晓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

保护投资者人权益、强化属地原则

“目前来看,四川信托的投资者受益权转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后续破产重整成功概率较大。监管部门经过综合考虑后,同意了四川信托关于申请破产重整的请示,整个方案已经按照既定的破产流程在推动。”资深金融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

“对于经营不善并出现问题的信托公司,让其依照法律程序执行破产程序,有助于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其他信托公司的规范运营也能起到一定的警示和规范引导作用。”蔡栋梁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四川信托的处理还强化了属地原则,无论批复进入破产程序的属地监管机构,还是受让签约相关的天府春晓公司,均是由四川信托属地政府负责。

面对四川信托的危机,此前便有业内人士指出,地方国资实力是高风险信托机构风险化解的关键。高风险信托机构是否能够引入优质新股东以有效化解流动性风险、恢复经营能力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是否有余力和空间对其进行支持。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四川信托事件既表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步伐有所加快,亦说明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过程中的属地责任被进一步强化了。

“整体来看,四川信托破产事件对于内部和外部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公司内部而言,破产重整可以为濒临破产的企业增加一次恢复生机的机会,减少债权人和股东的损失,从而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有利于社会稳定。”蔡栋梁表示,持牌机构有一个更加市场化、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对于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也更多样化,而且严格按照破产法律程序处置,给行业、投资者提供了规范的出清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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