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中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②国家移民管理局: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主要基于3点考虑。
财联社5月15日讯,国家移民管理局5月15日发布公告,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中国沿海所有邮轮口岸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
自5月15日起,乘坐邮轮并经由境内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外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可从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连云港、浙江温州和舟山、福建厦门、山东青岛、广东广州和深圳、广西北海、海南海口和三亚等13个城市的邮轮口岸免办签证整团入境,旅游团须随同一邮轮前往下一港,直至本次邮轮出境,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5天,活动范围为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
为支持邮轮旅游发展,大连、连云港、温州、舟山、广州、深圳、北海等地的7个邮轮口岸新增为中国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口岸,方便符合中国过境免签政策条件的外籍旅客乘坐邮轮过境。
国家移民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司司长毛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在沿海省份全面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免签政策,主要基于3点考虑:一是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和邮轮产业发展。二是促进中外人员交流交往。三是前期政策试点的成功经验为政策全面推广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10月以来,我国在上海试点实施邮轮旅游团入境免签政策。政策试行以来,上海接待邮轮旅客年均增长10%,为上海市及沿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试点成效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