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处以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2024-07-08 11:40 星期一
财联社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财联社7月8日讯,最高检今日上午10点召开“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检:实践中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处以高额罚款不符合法律精神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在发布会上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最高检: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 加大行政检察监督

张雪樵今日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一要继续聚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增进劳动者福祉。二要继续推广应用好新业态领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促进诉源治理,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三要继续做好普法宣传,运用“普法e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帮助新业态劳动者提升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助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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