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4年08月05日 20:06:09
ST盛屯: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财联社8月5日电,ST盛屯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公司同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刘鹭华、任力、涂连东、熊波、金鑫、邹亚鹏、卢乐乐、吴奕聪、唐波、赵郁岚、张晓红、黄娜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公司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367,524.96元,多计利润总额193,721,431.46元;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少计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26.37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876.80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联个股
275.2W
关联话题
21.73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