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4年08月13日 15:44:43
监管要求新上报的零售类债券基金久期不得超过两年 债券基金审批工作已在逐步恢复
财联社8月13日电,记者从基金业内了解到,近期,监管要求新上报的零售类债券基金的久期不得超过两年,严格控制利率风险,并加强债券基金的销售适当性、负债端流动性等风险管理。不过,上述产品部人士也透露,在各家基金公司签署新报债基久期不超过两年的承诺函后,监管关于债券基金的审批工作已经在逐步恢复。 (证券时报)
338.43W
关联话题
2.45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