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15日电,合盛硅业公告,公司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人方红承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小财注:另据判决书,被告人方红兴(方红承胞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方红承、方红兴共同违法所得331万余元并上缴国库;被告人方红承、方红兴被查封房产作为财产线索移送执行依法处理。
合盛硅业2018年12月公告,方红承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随后公司对方红承进行高管离任审计时,发现其利用职权便利,将公司产品以畸低价独家销售给其胞弟方红兴的情况,认为其二人有合伙损害公司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的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2年9月21日,方红承、方红兴被依法逮捕。2023年5月31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方红承、方红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方红承伙同被告人方红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销售“水解油”时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达560万余元,属数额巨大;在销售“水解油”过程中虚增交易环节,侵占合盛硅业利益,数额达2599万余元,属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