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4年10月25日 11:12:56
《上海市适老化改造(含产品和服务)“焕新”活动实施细则》印发
财联社10月25日电,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上海市适老化改造(含产品和服务)“焕新”活动实施细则》,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在“焕新”活动期间享受相应“焕新”补贴,补贴比例为“焕新”合同约定的改造总金额的30%,每户最多补贴3000元(不含配套服务费)。其中,符合本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家庭仍可按原渠道另行申请改造服务,并按原补贴标准享受相应补贴。
405.84W
关联话题
1.32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