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不少金融机构更是在“慈善+金融”的新路径上颇有心得。慈善信托就是源于革新和社会责任担当的一种产品,帮助社会和爱心人士在慈善与金融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日新月异,不少金融机构更是在“慈善+金融”的新路径上颇有心得。慈善信托就是源于革新和社会责任担当的一种产品,帮助社会和爱心人士在慈善与金融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近年来,我国的慈善信托事业也历经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责任担当的领域备受重视,迎来了全新的篇章。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慈善法》于今年9月5日起开始施行。
迎着慈善+金融的东风,由财联社与上海信托联合打造的高端对话栏目《财见》第四期于10月25日正式播出。本次节目以慈善信托和社会价值共创为主题,并邀请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项目发展与客户服务部副部长何筱琳、上海信托慈善信托部总经理蔡汝溶、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倪受彬展开深度对话,从慈善信托的作用、制度框架改革、社会组织等领域视角洞悉慈善信托的发展趋势。
慈善信托为何愈受欢迎?
今年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成立的30周年,同时上海慈善周也于9月落幕。数据显示,慈善信托已经成为越来越受欢迎的助力方式。截至2024年5月,全国已备案慈善信托1762单,信托财产总规模逾71.4亿元。今年8月上海市民政局还印发了《上海市慈善信托备案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慈善信托备案流程,更好地加强事前服务指导,开通了慈善信托网上备案办理。同时,采取了降低设立门槛、允许追加委托人和信托资金等支持措施。
针对近年来企业慈善行为的变化及金融对慈善的重要性,何筱琳也颇有感触,她指出以前慈善捐赠以基金会为主导,由基金会安排款项去处。随着时代发展,如今的慈善方式已越来越多元,在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后,金融行业和慈善基金会的合作日益紧密,在2016年慈善法颁布的当年就设立了上海的第一单慈善信托,同时也与银行、券商等,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或者发行一些带有慈善属性的理财产品这样的形式,将“金融+慈善”落地。
从慈善信托的服务模式来看,蔡汝溶表示现在慈善信托的管理模式也越来越创新。“比如现在说的捐赠人指定模式,以我们的角度称为受托人服务模式,或者是受托人主动管理模式,其实这就像公益基金会,它会主动去运做一些项目。然后在项目端,金融机构也会运用各种创新方式去结合,既可以跟慈善机构合作,也可以自己尝试,甚至是带有一些金融属性的捐赠。”
值得注意的是,慈善信托本身并不是一种理财产品。近年来,更多企业家和热心人士投身慈善事业,而慈善信托就是非常合适的落地抓手。蔡汝溶介绍道,信托是一个法律架构,如今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愿意将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对接,把慈善目的和慈善项目范围定义为家族发展的理念,以此做为家训传承展示给后人。
新《慈善法》落地后,慈善信托迎来更多想象空间
慈善信托在国外是个非常重要的慈善工具,而与海外的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的慈善信托事业还处在发展阶段。倪受彬从法律的角度指出,我国慈善信托还需要进一步的框架改革。比如,在内部治理层面,应设立信托监察人让每个善心人士的善款用到指定项目。此外,在信托登记方面目前还是一片空白,上海开拓的公证登记作为一种创新,在制度层面仍有更严谨的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也加入了遗嘱信托相关部分,这实际上就与家族信托关联。
“如果财产分配给慈善组织或实行慈善信托,那么实际上民法典已留下了制度口子,未来财产登记法、税法有望继续衔接,这样整个体系框架就能在中国得到充分实施。”倪受彬指出。
新版慈善法在慈善信托方面,新增第八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无疑给了慈善信托事业更多发展空间。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起到了扩大关注慈善群体的作用。”蔡汝溶认为。据“慈善中国”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18日,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1978单,累计备案规模超77亿元。
“新的慈善法进一步要求我们慈善组织做好内部管理,无论是从项目执行的要求架构,还是从最后的成效反馈,都需要我们有一个新的、更严的要求。比如公募活动的备案,新慈善法也要求一事一备案,对我们管理的标准是越来越高的。”何筱琳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