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的股票分红
何为“股票分红”
上两集,我们聊了香港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和以股代息,这一集我们来聊聊分红的另外一种形式——股票分红。
上市公司既可以选择派发“自己的”股票,也可以选择派发自己持有的“别人的”股票,本文把这两种情况统称为“股票分红”。比如,某T公司可以选择对持股人派发自己T公司的股票作为分红,也可以选择对持股人派发自己持有的某J公司、某M公司的股票作为分红(这里引用的是真实的案例,T、J、M分别是某三家互联网公司名称的拼音首字母)。
港股通业务涉及股票分红的相关规定
我们引用沪深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中的内容进行说明,必备条款中有这么一条内容:
“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证券权益分派、转换、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证券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也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证券权益分派、转换或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得知几个信息:
(1)投资者通过香港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港股通标的证券”(包括非标的股票、非标的其他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不能买入;
(2)投资者通过香港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认购权利”,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不能买入、也不能行权;
(3)投资者通过香港上市公司分红取得的“【不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证券”(包括非上市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在联交所以外其他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或其他证券),不能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举例说明:T公司分红的J公司股票在联交所上市、但不是港股通标的证券,那么根据上面的第(1)点,港股通投资者(通过持有T公司股票而分红获得)的J公司股票,就只能通过港股通继续持有或卖出,但不能加仓买入。
股票分红的各项要素
(一)日期要素
和以股代息类似,股票分红也有类似的除净日、寄发股票日期、首个买卖交易日期,其概念与以股代息基本一致,限于篇幅不再赘述,大家可以翻看 #东证港堂 第20集《香港市场的以股代息(概念篇)》中的内容(温馨提醒:文末有传送门)。
由于股票分红不涉及现金派发,也不涉及投资做出选择和操作,因此股票分红就没有“股息派发日”和“操作截止日”了。
(二)派发比例要素
以某年T公司宣布派发M公司股票为例说明,派发比例为“每10股T公司股票获发1股M公司股票”。假设,某港股通投资者在除净日前已买入(且在除净日前未卖出)1000股T公司股票,那么根据上述派发比例,这位投资者可以获得的M公司股票数量就是1000÷10×1=100(股)(注:暂不考虑税费因素)。
(某香港上市公司某年某月股票分红公告内容节选)
和现金分红一样,除净日前后是区分“是否享受本次分红”的分界线,因此除净日当日股价有一个“跳空”也是正常现象,正如我们在第19集《港股公司行为中的除净日》说到过的(文末也有传送门)。不过,不同于现金分红是个“固定金额”,股票分红中的股票对应多少“价值”却不那么容易评估,如果股票分红的股票还是“其他股票”的话,那么评估过程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更多了。
投资者需要额外操作吗?
与以股代息不同,在股票分红中,上市公司并没有给予投资者“选择”的选项,因此享受分红的投资者不需要进行所谓的“行权操作”,耐心等待分红的股票到账即可。
下集预告
下一集,我们继续讲港股公司行为,我们将目光转向供股。敬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栏目更新。
See you next time and every time(下集再见,每集都见)。
(本期撰稿人:陈英杰,执业编号:S034012009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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