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1日 16:35:06
东方雨虹:收到证监会警示函
财联社8月11日电,东方雨虹(002271.SZ)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及时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李卫国、总经理张志萍、董事会秘书张蓓、财务总监徐玮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关联个股
收藏
284.23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20.42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