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农商行被罚360万,涉信贷资金被挪用
2025-11-11 10:18 星期二
财联社
①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信贷资金被挪用等被处罚;②罚款金额360万元。

财联社11月1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浙江乐清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

朱福友、黄招兵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浙江乐清农商行罚款360万元;对朱福友、黄招兵分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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