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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15:20:56
商务部: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 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征收反补贴税
财联社11月17日电,商务部17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对各公司征收的反补贴税税率如下:陶氏化学公司为37.7%;OQ化学公司为34.2%;其他美国公司为37.7%。
本次复审的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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