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财联社联合各地股权交易中心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发起"金融强国·区域共创——全国产融协同发展大会"及相关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旨在表彰在产融协同、资本对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平台、企业和个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为新时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近年来,"以投带引"、"产融协同"成为各地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向。随着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进程加速,迫切需要金融资本发挥配置资源、发现价值、培育未来的关键作用。
财联社作为中国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联合各地股权交易中心及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发起"金融强国·区域共创——全国产融协同发展大会"。本次年度评选是财联社"聚焦五篇大文章,投教助力金融强国"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表彰在产融协同、资本对接、投资者教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数字化创新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平台、企业和个人。
本次评选秉持"服务导向、生态赋能、创新引领"的原则,全面覆盖投资机构、金融服务生态、产业服务平台、成长型企业和优秀个人,通过科学评估体系和严谨评审流程,树立行业标杆,促进经验交流,推动产融协同向更高水平发展。
我们诚挚邀请各相关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本次评选,共同推动全国产融协同发展事业,为建设金融强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五大类别、20个榜单/奖项,全面覆盖产融协同生态的各个关键环节:
(一)投资机构价值榜
1. 年度最佳投资机构TOP 50
适用对象: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VC、PE、产业基金、天使投资、家族办公室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
评审维度:
•投资业绩与回报表现(30%)
•项目发掘与判断能力(25%)
•被投企业成长表现(20%)
•投后服务与资源对接(15%)
•行业影响力与品牌认可(10%)
2. 年度新锐投资机构
适用对象:成立3年以内的新兴投资机构(各类型)
评审维度:
•成立以来投资业绩(35%)
•创新投资策略与模式(25%)
•团队专业能力(20%)
•发展潜力与增长速度(20%)
3. 年度政府引导基金优秀实践
适用对象:各地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
评审维度:
•产业导向与战略契合度(25%)
•社会资本撬动倍数(30%)
•项目落地成效(25%)
•区域产业带动效应(20%)
4. 年度ESG投资优秀实践
适用对象:在绿色金融、ESG投资领域表现突出的各类投资机构
评审维度:
•ESG投资规模与覆盖(30%)
•ESG评价体系建设(25%)
•被投企业ESG改善(25%)
•示范引领作用(20%)
(二)金融服务生态奖
1. 年度产融协同服务创新案例
适用对象:股权交易中心在产融服务、企业培育、融资对接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评审维度:
•服务模式创新性(30%)
•服务企业数量与成效(25%)
•融资对接金额与成功率(25%)
•示范推广价值(20%)
2. 年度产融服务卓越平台
适用对象:基金小镇、金融服务园区、孵化器、科创平台、投资服务机构、FA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
评审维度:
•服务企业数量与融资成效(30%)
•产业资源整合能力(25%)
•服务创新性与专业度(25%)
•生态建设与影响力(20%)
3. 年度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秀实践
适用对象: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优秀服务案例
评审维度:
•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与覆盖(30%)
•融资服务金额与成功率(30%)
•创新金融产品与模式(25%)
•社会效益与企业评价(15%)
4. 年度产融协同创新模式
适用对象:在产融对接模式、服务创新方面有突破的各类机构
评审维度:
•模式创新性与突破性(35%)
•实施效果与成功案例(30%)
•可复制推广价值(20%)
•行业示范作用(15%)
(三)成长企业价值榜
1. 年度最具投资价值企业榜
适用对象:高成长企业、科技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企业等各类成长型企业
评审维度:
•营收增长与盈利能力(30%)
•技术创新与核心竞争力(30%)
•公司治理与规范性(20%)
•市场前景与投资价值(20%)
2. 年度科技创新突破企业
适用对象:在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重大突破的企业
评审维度:
•技术突破性与创新性(40%)
•科技成果转化成效(30%)
•市场应用前景(20%)
•知识产权保护(10%)
3. 年度融资服务优秀案例
适用对象:通过产融对接平台成功融资、发展良好的企业
评审维度:
•融资金额与效率(25%)
•投后发展与增长表现(40%)
•市场应用前景(15%)
•示范价值与可复制性(20%)
4. 年度新兴战略产业未来之星
适用对象:符合十五五战略方向的新兴企业
评审维度:
•公司所属赛道及未来的战略方向(25%)
•行业地位及产业链价值(40%)
•业绩情况(15%)
•融资金额及效率(20%)
5. 上市公司产融生态奖
适用对象:参与产业投资、战略投资的上市公司
评审维度:
•产融投资实力(25%)
•并购与投资方向(25%)
•赋能产业生态(30%)
•过往投资业绩(20%)
6. 年度最具创新力企业
适用对象:在科技、经营等方面有重要创新的企业
评审维度:
•所属行业及赛道(20%)
•企业业绩及成长速度(30%)
•融资金额及投资方背书(20%)
•研发投入及创新成果(30%)
(四)个人荣誉奖
1. 年度杰出投资人
适用对象:各类投资机构的投资人、合伙人、投资总监等
评审维度:
•个人投资业绩与回报(40%)
•投资前瞻性与判断力(25%)
•行业影响力与引领作用(20%)
•专业声誉与职业操守(15%)
2. 年度创新企业家
适用对象:企业创始人、董事长、CEO等
评审维度:
•企业创新发展成效(35%)
•资本运作能力与成果(25%)
•行业引领与社会责任(25%)
•企业家精神与影响力(15%)
3. 年度产融协同推动者
适用对象:在产融对接、政策推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政府官员、平台负责人、服务机构负责人等)
评审维度:
•产融对接成效与贡献(35%)
•政策推动与落地效果(25%)
•行业影响力与认可度(25%)
•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15%)
(五)特别荣誉奖
1. 终身成就奖
适用对象:在产融协同领域深耕多年的资深人士
评选说明:由组委会直接评选,每年1-2名,无需申报
表彰在产融协同领域做出卓越历史贡献、具有深远影响力的领军人物
2. 年度投资者教育创新实践
适用对象:在企业投资者教育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的优秀实践
评审维度:
•投教活动场次与覆盖面(30%)
•投教内容质量与实用性(30%)
•企业能力提升成效(25%)
•创新形式与传播效果(15%)
3. 年度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适用对象:在金融科技应用、数字化转型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
评审维度:
•技术创新性与先进性(35%)
•应用场景与实际效果(30%)
•效率提升与用户体验(25%)
•示范引领作用(10%)
4. 年度区域金融创新政策实践
适用对象:在金融政策创新、制度设计方面有突破的地方政府部门的优秀政策案例
评审维度:
•政策创新性与突破性(35%)
•落地可操作性与效果(35%)
•企业与市场反馈(20%)
•可复制推广价值(10%)
二、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面向全国范围内在产融协同发展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主体:
1.投资机构: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VC机构、PE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家族办公室等
2.金融服务机构:股权交易中心、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机构、FA机构等
3.专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战略咨询公司等
4.产业服务平台:基金小镇、金融服务园区、科创孵化器、产业园区运营机构、投资服务机构等
5.成长型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挂牌企业等
6.政府部门及个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投资人、企业家、产融协同推动者等
参评机构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
•业务经营合规,近两年内无重大违规事件或监管处罚
•在产融协同、资本对接、投资者教育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有突出贡献
•认同本次评选的理念和原则,愿意分享实践经验
三、申报链接
四、参评说明
1.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参评主体以机构或个人身份参与,对所提供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每家参评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奖项类别申报,同一机构可申报多个奖项。
4.参评机构需一次性提供全部参评资料,包括基本信息、业绩数据、案例说明等。
5.所有提交的材料不得包含商业广告或夸大宣传,需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
6.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自动同意并授权交由主办方保管,主办方可将材料用作研究、出版、展播、发行宣传及奖项推广等用途。
7.已在其他同类评选中获奖的同一项目或案例,原则上不重复参评。
五、流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3月20日
•参评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对比评选规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参加本次年度评选。
•下载并填写《参评申报表》,选择符合本机构的奖项类别,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和支撑材料。
•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机构名称】+【申报奖项】。
•组委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参评资料,并发送确认邮件(申报表中联系方式请务必准确填写)。
(二)评审阶段: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初评阶段(2026年3月21日-3月25日):
•根据各机构提供的参评信息,依据评选条件对所有报名参评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及初步评估。
•审核筛选后报组委会确认候选名单。
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3月26日-3月30日):
•组委会将组织由行业专家、监管部门代表、资深从业者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各奖项的报送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采用百分制,按照各奖项设定的评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
评审监督:评审组委会对评选过程严格监督,确保本次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结果公示与颁奖:2026年4月17日
•获奖名单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举行的"金融强国·区域共创——全国产融协同发展大会"上公布并颁奖。
•获奖名单将通过财联社全媒体矩阵进行广泛公示和宣传。
•组委会将为获奖机构提供深度报道、专题宣传、资源对接等增值服务。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financing@cls.cn(请在邮件主题注明机构名称和申报奖项)
会务联系:
王女士 15001707289
罗女士 13641736186
严先生18795885807
七、备注
•本次评选最终解释权归财联社全国产融协同发展大会组委会所有。
•评选活动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组委会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期待您的参与!
让我们携手推动全国产融协同发展,为建设金融强国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