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9日电,嘉澳环保(603822.SH)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A股简称将变更为ST嘉澳。停牌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1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小财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截至2021年12月,嘉澳环保子公司嘉澳鼎新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试生产结束,已通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及时将上述环保增塑剂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应的借款利息,迟至2024年6月才进行结转,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浙江证监局拟对嘉澳环保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