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 17:54:39
泉阳泉:因未及时披露诉讼和仲裁事项被吉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财联社12月18日电,泉阳泉(600189.SH)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公司时任董事长姜长龙、总经理王尽晖、董事会秘书金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吉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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