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业的2025:改革元年的十二大关键词(上)
原创
2025-12-23 17:40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闫军
①2025年成公募高质量发展元年,三大维度12大关键词复盘这一年;
②上篇:规模逼近37万亿,行业在强监管、“让利”与创新中平衡增长。

财联社12月23日讯(记者 闫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募基金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2025年成为公募基金行业改革“元年”。

围绕着费率改革、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考核薪酬新规落地,公募行业正在发生重要转变:一是监管日趋完善与细化;二是业务从“跑马圈地”到“精耕细作”;三是行业发展逻辑“规模导向”转向“投资者长期可持续回报导向”。

时值年末,财联社将围绕着政策、行业、人员三大维度,合计十二大关键词,分为上、下两篇来解读公募高质量发展这一年。

上篇聚焦“政策重构”主线,从监管顶层设计切入,梳理了推动行业变革的五大关键政策动向——“同甘共苦”的利益绑定机制、“让利”于民的费率改革深化、重塑激励约束的薪酬考核新规、填补空白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以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销售行为规范。力求用五大关键词勾勒出2025年公募基金监管的密集图谱。

(一)政策篇

关键词一:“同甘共苦”时代

新国九条要求“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公募行业高质量发展改革行动方案在今年正式落地。

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共提出涉及公募基金运营模式、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功能发挥、以及建设一流投资机构等共五大部分,合计25条举措,强调投资者利益捆绑,优化运营、强化考核、促进功能发挥,为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转型锚定方向。

该行动方案“指明公募基金行业接下来五至十年的发展方向”,在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上,要求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推行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收取模式;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将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直接关乎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相应降低产品管理规模排名、基金公司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权重。

同时,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管理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督促基金公司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产品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25条发布,定调公募基金行业开启与投资者“同甘共苦”时代。

关键词二:各环节“让利”

公募产品费率改革持续深化。2025年9月5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调降标准,优化赎回安排等举措,公募改革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的落地。

公募费率改革自2023年7月改革进入实操阶段以来,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逐步降低公募基金综合投资成本。三个阶段,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其中,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

第二阶段,主要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68亿元;

第三阶段,主要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未来,公募在基金运作环节中的费率有望进一步降低,比如基金登记结算、指数授权使用、信息披露、审计等相关固定费用。各环节“让利”成为今年公募行业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关键词三:薪酬改革

2025年12月5日,《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下发基金公司,这份涉及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乃至销售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政策的落地在业内引起震动。

具体来看,指引细化考核要求,强化业绩考核,盈利比等指标,多处实现挂钩。比如,整体定量考核中,要求基金投资收益指标中三年以上中长期指标权重不得低于80%;同时,绩效递延支付跟投比例同步有了新要求,尤其是跟投比例,有了提升。此外,明确业绩差基金经理要降薪,过去三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10%且利润率为负的基金经理降薪30%。

作为公募基金行业发展进入高质量转型阶段的重要制度安排,该指引从薪酬结构、绩效考核、支付机制、问责制度等多个维度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提出“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基金行业实现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四:业绩比较基准“三箭齐发”

如何评价基金投资?监管今年“三箭齐发”填补了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这一监管规则的空白。

第一支箭:2025年10月31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成为推动境内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化、提高主动投资纪律性的“关键一步”。

该指引从基金管理人内部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变更、披露规范,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方面;到外部加强托管、销售、评价等方面,全链条、多维度地完善业绩比较基准的监管要求。

第二支箭:监管下发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一类库(69只指数)、二类库名录(72只指数)下发至基金公司。

基金投资有了“锚”和“尺”。“靶向解决”当前公募业发展中存在的风格漂移、注重短期业绩排名等问题,构建更加稳定清晰的投资风格,更好发挥公募基金价值投资工具属性,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回报,为资本市场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

第三支箭:在主题投资基金方面,中基协在2025年11月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就主题投资基金进行规范与管理。

该指引对主题投资基金名称、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建立风格库以及更新频率、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清晰要求,通过确立“风格库”制度、强化命名约束、细化量化标准、压实管理人责任、激活托管人监督职能,构建了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监管链条,并首次系统性地提出托管人在投资风格监督中的职责边界。

关键词五:史上最严监管

史上最严销售新规在2025年12月12日落地,证监会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系统性地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展业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尤其针对当前市场中频发的“片面宣传”“短期导向”“直播乱象”等问题作出重点规制。

征求意见稿多处明确要求,基金销售过程中,严禁片面误导与业绩粉饰,针对市场中最为诟病的宣传乱象制定了极具操作性的禁令。比如,在基金业绩展示方面,要求必须客观、全面,以显著方式提示“过往业绩不等于未来收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未来收益承诺。此外,基金的评价评奖结果不得与基金经理相关联等举措,再次引导行业淡化“明星基金经理”的个人光环,强调团队和平台的综合实力,促进长期投资文化建设。

有基金公司拿到征求意见稿后表示,监管对销售过程规范愈加精细化、系统化,比如不得使用“正收益”宣传,避免导致投资者忽略风险,“不得对基金规模、基金规模增长等进行宣传”等要求在业内引发讨论。

延伸:公募业的2025:改革元年的十二大关键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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