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面临两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超8750万元; ②公司表示,上述两起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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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2月30日讯(记者 吴蔚玲)中央商场(600280.SH)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控股子公司面临大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另一控股子公司面临两项诉讼,涉案金额合计超8750万元。
今日晚间,中央商场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了泗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诉讼材料。其中,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泗阳雨润”)被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泗阳规划局”)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泗阳雨润被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金厦”)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2010年10月,泗阳雨润与泗阳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泗阳雨润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宗地建设项目,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目前该项目十余年未竣工,泗阳规划局因此请求判定泗阳雨润支付违约金暂计5292.6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
2018年5月,泗阳雨润与江苏金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金厦现就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提起诉讼。江苏金厦请求判令泗阳雨润支付工程款3457.89万元,以及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中央商场表示,上述两项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就在本月,中央商场还曾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预计将影响公司今年净利润约6132.94万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2022年泗阳雨润与江苏金厦也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彼时,因泗阳雨润部分工程款项未付,江苏金厦请求判令支付相关工程欠款以及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5月,中央商场公告称,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泗阳雨润向江苏金厦合计支付1390.4万元,剩余款项则由泗阳雨润名下部分住宅、商业以及雨润食品礼盒抵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