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3日电,千方科技(002373.SZ)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持有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由10.39%减少至9.99%,触及5%整数倍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2026年3月11日才披露,违反了相关证券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将加强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