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部门:加强青年婚恋观引导 探索住房、出行、消费等多领域联动的生育支持政策
2026-04-22 11:59 星期三
财联社
①《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包括加大城市服务惠青力度,完善婚恋观引导、育儿补贴制度等;
②《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完善工作格局,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彰显树人育才功能,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注重分层分类,科学区分不同城市特征,做到因城施策和特色发展。

财联社4月22日讯,共青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22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大城市服务惠青力度。完善普惠规范的联谊交友服务,加强婚恋观引导。深入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探索住房、出行、消费等多领域联动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青年献血者关爱,强化青年献血者激励机制。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广泛覆盖,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改善孕产妇及儿童就医体验;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围绕青年女性健康需求,大力发展妇女保健服务。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和假期托管班资源供给。鼓励发展“通学公交”。加强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化新兴领域青年思想引领、关爱服务,全面实施“共青团·伙伴计划”。保障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条件的校内运动场地闲时开放。建设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监测筛查体系,开展积极心理品质培养,深化12355、12356等服务热线协同。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密切军地协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意见

城市是青年追求美好生活、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空间,青年是城市增强发展活力、积蓄发展后劲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助力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现就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更加注重育人聚才,更加注重适青惠青,更加注重政策集成,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努力把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成为青年逐梦高质量发展的热土、乐享高品质生活的家园、参与高效能治理的舞台、共筑高水平安全的场域。

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是人民城市理念的具体实践,要把促进青年发展全面融入城市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系统优化青年“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的发展环境,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中统筹谋划青年政策,在城市生产、生活、生态中有机契合青年需求,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青年作用。

在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青年参与的工作格局;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把握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战略取向,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与青年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彰显树人育才功能,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优先向青年配置成长发展型资源,激励广大青年争当排头兵和主力军;注重分层分类,科学区分不同规模、地域、功能城市特征,做到因城施策和特色发展,避免“千城一面”。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青年发展型城市理念广泛普及,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就,青年在城市新旧动能转换、人居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推进、安全基础巩固、文化魅力彰显、治理水平提高等方面的获得感、参与性、贡献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与基本建成现代化人民城市同步,形成比较成熟完善的青年发展制度体制,走出中国特色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新路子。

二、推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聚焦中心工作大局

(一)建设党的青年工作高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为青年宣讲党的创新理论、作形势政策报告,分层分类抓实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贯通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动员引领广大青少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服务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结合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区分不同区域类型,科学确定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特色政策。助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统筹开展青年发展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协同推进城乡青年发展。

(三)融入城市改革发展全局。推动将青年发展纳入地方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推出增量改革举措。加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对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实衔接,鼓励以地方立法、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政府民生实事等形式加强青年发展政策保障。

三、激发青年创造活力,增强城市创新动能

(四)夯实适宜青年创新的产业基础。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城市特色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创造更多有利于青年创新创造、实现价值的职业机会。统筹新技术应用场景与高质量充分就业,培育更多新职业新岗位。弘扬科学家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青年立足岗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等平台、新时代民营经济人士培育赋能计划等,促进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五)完善激励青年创新的支持体系。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支持青年在重大科技任务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各类科研项目中挑大梁、当主角。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创业模式,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加大对初创企业资金、技术、场地等支持力度,推进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打通从创意到样品、从产品到商品的堵点。支持青年积极参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项目,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完善青年创新创业容错机制。

(六)优化支撑青年创新的能力素质。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数字化学习网络。探索适应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个性化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路径,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推动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普及发展。完善青年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属地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紧缺人才。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依托学校、公共文化设施等,办好“青年夜校”、青少年宫,帮助青年实现技能更新、终身学习。加大对知识学习、技能提升、实践研学等青年成长发展型消费支持。

四、提升青年生活品质,焕新城市宜居空间

(七)强化城市规划适青导向。将青年发展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各地将青年发展需求的相关指标纳入城市体检,在城市更新中,结合实际营造适青化空间。探索对新增青年友好型公共服务功能的项目给予建筑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支持。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鼓励“青春小店”等发展。在青年就业集中区域、文教医机构周边、轨道交通沿线等根据需要,因地制宜建设宿舍型、小户型青年公寓,降低通勤成本、促进职住平衡。推动城市中心区域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布局一批低成本工作空间、生活居所。

(八)加大城市服务惠青力度。完善普惠规范的联谊交友服务,加强婚恋观引导。深入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探索住房、出行、消费等多领域联动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青年献血者关爱,强化青年献血者激励机制。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广泛覆盖,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改善孕产妇及儿童就医体验;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围绕青年女性健康需求,大力发展妇女保健服务。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和假期托管班资源供给。鼓励发展“通学公交”。加强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化新兴领域青年思想引领、关爱服务,全面实施“共青团·伙伴计划”。保障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推动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符合条件的校内运动场地闲时开放。建设青少年心理健康状况监测筛查体系,开展积极心理品质培养,深化12355、12356等服务热线协同。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密切军地协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九)增强城市发展聚青效应。坚持“引育留用”并举,做好青年人才引进和青年人口吸引工作,保持城市青年人口合理比例。着力打造青年就业向往之城,加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吸纳力度。推广“青年驿站”,稳定和拓展房源,兼顾免费住宿和低偿住宿,升级配套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异地求职提供便利。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资源建设“青年就业驿站”。针对青年不同阶段安居需求,构建服务支持体系。鼓励建设青年发展型企业,在劳动报酬、社保缴纳、职业健康、休息休假、家庭照顾、成长发展等方面为青年员工提供友好环境。

五、鼓励青年率先行动,助推城市绿色发展

(十)共护美丽生态。加大绿地草坪、林下空间、滨水堤岸等区域活化利用、开放共享,为青年提供更多户外运动场所、休闲游憩空间。动员青年参与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口袋公园、开展老旧小区“垂直绿化”。拓展“保护母亲河”行动青年环保公益品牌,鼓励青年积极投身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持续完善青年参与绿色环保实践成果认定和激励机制。

(十一)引领低碳生活。支持打造青年低碳用能、低碳交通、低碳消费的生活场景。鼓励青年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行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结合节水型城市建设引导青年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十二)助力绿色生产。落实“双碳”行动,引导青年围绕生态修复技术、绿色能源开发、环保产品设计等开展科技创新,踊跃投身低碳、零碳产业发展。鼓励青年在绿色建筑设计、新型建材研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业节能减碳、科技创新创效中贡献智慧和创意。

六、引导青年向上向善,塑造城市人文气质

(十三)增强文化引领力。引导青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引导青年网红、“大V”、“UP主”等传播正能量,带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完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剧场、文化馆、科技馆等覆盖体系。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深化青少年阅读活动。加大青年文化创意人才扶持力度。加强城市文化环境治理,打击治理涉青少年不良文化产品。

(十四)提升文化感染力。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挥文化遗产在厚植文化情怀、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塑造有特色的城市文化气质和文化坐标。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依托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拓展公共文化新空间,打造文脉厚重、富有活力的城市文化名片。鼓励广大青年积极争做中华文脉守护者,积极参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志愿服务、监督巡查等工作。

(十五)营造生活闲适感。有序举办艺术节、文艺展演、美术展览、演唱会、音乐节、小剧场演出、漫展、马拉松等文体活动,创造具有地区独特标识的影视文学、游戏动漫IP。培育发展以青年群体创意型供给和成长发展型消费为主要内涵的“青春经济”。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布局嵌入式休闲健身设施。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错峰休假。

七、支持青年有序参与,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十六)拓宽青年参与渠道。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强化与12345、110等平台协同,完善“一站式、综合性、属地化”接诉即办服务体系,推广跨部门协同办好青年“一件事”。实施高校学生“青年实干家计划”。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场景。深化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中国青年好网民”等活动,实施“面对面”、“青年汇智团”、“青年议事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开放日”等项目。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充分征求青年意见建议。

(十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涉及青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打击侵害青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构建校园智能化安防体系,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强化电竞酒店、点播影院、密室剧本杀等新型业态规范管理。强化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建立信息传播分级分类制度。

(十八)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治理。加强道德与法治宣传教育,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健全不良行为青少年家庭、学校、社区共同干预机制,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实行分级矫治,加强专门学校、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和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探索完善亲职教育。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

八、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明确工作责任。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指导工作。有关城市(县域)党委政府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地方共青团组织发挥牵头协调作用。

(二十)创新评价方式。建立完善青年发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完善青年发展统计,促进数据共享,强化分析研判。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不搞创建示范、达标活动、授牌命名、打分排序等。

(二十一)汇聚建设合力。探索建立“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合伙人”机制,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青年发展专项基金。加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二十二)强化试点赋能。确定重点领域进行分层分类试点。鼓励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等各类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适青化改造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二十三)做好宣传传播。深化开展“引领城市年轻力”活动,推广经验做法,宣介惠青政策,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依托世界城市日、世界青年发展论坛等平台,做好青年发展型城市对外交流传播工作。

共青团中央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国家民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中国社科院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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