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9日 17:18:0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
财联社5月19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具体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要全力落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乡镇(街道)要将基本履职事项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履职事项的落实。要协同落实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担职责的具体机构,履行好清单列明的工作任务,对乡镇(街道)配合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装备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要衔接落实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接收回事项的机构,调整优化力量配备,和乡镇(街道)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管理空白。要按照履职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运行机制,调整优化“12345”等政务服务平台诉求派单目录,推动清单数字化管理和履职事项网上运行。县级党委和政府研究涉及乡镇(街道)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大工作等,应以履职事项清单作为重要依据。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外,上级部门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
收藏
24.82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