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信贷”业务纠偏加速落地,民生金租暂停新增个人车辆业务,业内:行业分化仍会加大
原创
2026-05-22 19:40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邹俊涛
①民生金租近期暂停了个人车辆相关业务,企业以及存量业务不受影响;
②业内专家指出,企业发展个人车辆业务须考虑具体使用特征、与个人消费金融的差异性;
③监管推动行业回归“融资+融物”本源,多家研究机构指出,行业将迎来存量清理和结构调整需要 。

财联社5月22日讯(记者 邹俊涛)近期多个社交媒体信息指出“民生金租已全面暂停车辆新增业务”,引发市场关注。

财联社记者从多方渠道确认,民生金租近期确有进行相关业务调整,但目前只是暂停了个人车辆相关业务,企业以及存量业务不受影响。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有关部门持续规范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多项法规于今年正式落地。今年年初,业内已有预期,预计行业管控强化可能导致行业个体分化及业务结构调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租赁研究中心主任史燕平教授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规范行业发展意在督促行业纠偏、回归原本定位。她表示,相关企业在发展个人车辆业务时须考虑车辆的具体使用特征、与个人消费金融的差异性,同时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合规需要,适时调整有利行业健康发展。

行业“类信贷”业务纠偏加速落地

史燕平向财联社记者解释道,当前国际上共识的融资租赁业务,其核心特征是为新设备采购方或设备投资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精准对接新设备销售与企业设备投资的核心需求。

鉴于行业此前发展缺乏规范,逐渐开始偏离行业设立初衷。“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扩张带来了粗放式发展,导致行业逐渐偏离了'融物'的本质属性,异化为'类信贷'业务模式。”史燕平表示。

具体到个人车辆业务上,史燕平指出,就需要企业去仔细考察相关融资标的物的具体使用特征,“对于直接从厂商购买的新车辆如果是用于生产领域,比如说运输,基本符合融资租赁业务定义,但如果仅用于个人以及家庭成员日常使用,就可能不太符合要求。”她表示,融资租赁应该聚焦自身业务设立目标,避免与纯粹的个人消费金融形成类似功能。

此外,史燕平指出,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完善,金租公司继续发展个人车辆业务也必须考虑符合相关规定和行业发展规范,主动协调并兼顾多项法规要求。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将金融租赁公司正式纳入评价范围,重点规范其个人汽车业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业务结构调整有望持续,业内认为行业可能加剧分化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业内普遍认为,《办法》填补了业务操作层面的监管空白。

据了解,《办法》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全流程提出细化要求,并强化风险管控,强调以租赁物为核心,加强对租赁物的权属管理与价值评估,推动行业回归“融资+融物”本源。

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引导有望推动行业转型深化与分化加剧。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多家研究机构在今年年初已明确指出,行业将迎来业务清理和结构调整需要 。

中信建投指出,《办法》出台并非“限制行业发展”,而是通过“全流程细则”引导金融租赁行业回归融资+融物本质。短期来看,合规成本抬升与存量清理将带来行业阵痛,但长期将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指出,行业管控的强化可能导致行业个体的分化,头部金融租赁公司凭借资金优势与背景资源,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而部分依赖“类信贷”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则需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以应对业务调整压力。

史燕平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作为连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融资租赁行业在支持设备更新、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近年来新规持续落地,意在引导行业进行纠偏,持续督促行业加快调整,回到符合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初衷和核心使命上来。

史燕平表示,当前行业转型仍面临诸如成本、渠道、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和压力,但转型已刻不容缓,企业应该首先扭转自身认知,建立“服务于国之战略”的大局意识。

财联社记者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共有70家金融租赁公司,其中多数为“银行系”。业内认为,银行积极设立金租公司作为综合化经营战略支点,以此突破传统信贷业务的限制,开辟新的增长空间和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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