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完善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发行承销安排 优化适用简易程序定增的授权要求
财联社7月3日电,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订内容:完善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发行承销安排。《再融资注册办法》修订完善了董事会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再融资承销细则》同步进行适应性调整。对于董事会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定增,增加“确定的发行对象应当明确拟认购的金额上限和下限、认购数量确定原则、定价原则”,删除“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前述发行对象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对于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定增,明确不能在董事会决议日或股东会决议日提前确定认购价格。优化适用简易程序定增的授权要求。为提高简易程序灵活性,增加临时股东会授权机制,将简易程序融资由年度股东会授权修改为股东会授权,与《再融资注册办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