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07月10日 17:00:56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财联社7月10日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22.24W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