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026-07-10 17:10 星期五
财联社
责编 张家东

财联社7月10日讯,据商务部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image

22.99W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29.38W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