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因未依规披露关联交易、资产被查封等事项,*ST泉为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超3000万元。 ②*ST泉为表示,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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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7月16日讯(记者 陆婷婷)因未依规披露关联交易、资产被查封等事项,*ST泉为(300716.SZ) 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泉为今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广东证监局调查完毕,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褚一凡被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同时,相关责任人雷心跃、张庆峰和李会也分别被罚款280万元、160万元和20万元。
回溯过往,今年3月19日*ST泉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褚一凡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内容,公司、褚一凡等相关责任人本次被罚的核心问题集中于两大信披违法违规事实:其一,经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其关联法人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2023年1月18日至5月19日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31.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累计交易金额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其二,公司未及时披露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
告知书显示,褚一凡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组织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所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ST泉为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ST泉为核心主营业务是光伏组件及光伏EPC工程。自2022年转型布局光伏新能源领域以来,公司先后在山东枣庄和安徽泗县投资建设高效异质结(HJT)光伏电池组件生产基地。
从业绩表现来看,*ST泉为过去三年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额超4.7亿元,今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收入1.71万元,归母净利润-15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