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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疆科技回归A股前夕遭举报:员工持股平台份额争议浮出水面
原创
2026-07-21 18:27 星期二
财联社记者 李洁
责编 王海春
①冲刺创业板上市的越疆科技,在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夕,突遭实名举报投诉;
②7月20日,宋涛告诉记者,其已于7月17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对越疆及公司创始人兼CEO刘培超发起仲裁申请,并再次向深交所举报投诉。

财联社7月21日讯(记者 李洁)冲刺创业板上市的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疆科技”),在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前夕,突遭实名举报投诉。

记者获悉,越疆科技创始团队成员宋涛近日向深交所提交举报投诉函,其声称越疆科技在IPO申报文件中,未完整披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股份的相关权益安排,招股书中关于“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等相关表述可能存在重大遗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举报距离越疆科技创业板上市委审议仅余数日。按计划,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预计于7月22日审议越疆科技首发申请。

7月17日,宋涛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实名举报文章。7月20日,宋涛告诉记者,其已于7月17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材料,对越疆及公司创始人兼CEO刘培超发起仲裁申请,并再次向深交所举报投诉。

就此,记者向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核实,相关工作人员7月21日告诉记者,仲裁申请需要在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查询到相关信息,目前暂无法查询。

事实上,围绕员工激励股权安排,越疆科技与宋涛此前已产生纠纷,并进入司法程序,法院此前裁定主要涉及案件管辖问题,并未对双方争议股权的实际归属作出实际判断。

“若该公司股权权属和份额确实存在重大争议,可能会影响IPO进程,或存在暂缓审议的风险。"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主管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这一纠纷,记者7月17日以来向越疆方面通过邮件采访、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进行核实求证,不过,至记者截稿,公司暂未对此做出公开回应。

员工持股平台权益被指存披露争议

举报材料与公开法律文书,勾勒出这条权益的纠葛线。

根据投诉材料,宋涛系越疆科技创始团队成员之一,并通过深圳市越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疆合伙”)间接持有越疆科技股份。

越疆合伙系公司为实施员工激励计划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由刘培超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越疆合伙持有发行人1259.999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6%。

宋涛称,2017年6月,其与越疆科技签署《股权授予协议书》,公司授予其公司总股本3.8%的股份,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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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截图来源:宋涛所提供《股权授予协议书》

2019年5月,宋涛登记成为越疆合伙有限合伙人,持有越疆合伙22.455%的财产份额。当时,越疆合伙持有越疆科技10.8697%的股份,据此计算,宋涛间接持有越疆科技股份约2.4408%。

而越疆科技在招股书中也披露,宋涛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越疆合伙22.455%的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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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截图来源:越疆科技招股书

转折发生在2022年12月。

据宋涛提供的材料,2022年12月,越疆合伙分别向新余市楚墨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新余市鲁墨项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越疆科技3.2316%和4.1381%的股份。上述交易完成后,越疆合伙持有越疆科技股份比例由10.8697%下降至3.5%。而这几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越疆科技的股份占比,与招股书所披露信息一致。

“此次转让导致我实际权益被稀释,且相关事项未经其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同意。”宋涛表示。

对于该股权转让事宜,据宋涛介绍,2023年1月28日,越疆合伙向宋涛发送加盖公章的《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其中提及将调整各合伙人持有份额,以维持员工间接持有越疆科技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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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截图来源:宋涛所提供《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

根据该说明函,确认宋涛应持有越疆合伙69.7373%的财产份额,以维持其间接持有越疆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并明确实控人刘培超应持份额为0.279%。

宋涛称,2023年12月越疆合伙完成工商变更后,宋涛登记份额仍为22.455%,而刘培超登记份额变更为53.067%。宋涛认为,本应由其持有的47.2823%合伙份额仍登记在刘培超名下,对应越疆科技股份比例约1.3541%。

基于上述情况,宋涛向深交所投诉,越疆科技在IPO申报文件中仅披露了已登记22.455%合伙份额争议,但未充分披露其主张的69.7373%份额以及与刘培超之间关于47.2823%份额归属的争议;这涉嫌选择性披露,相关“股份权属清晰”等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双方曾对簿公堂

7月20日,记者从宋涛处获悉,其已于7月17日对越疆及刘培超向相关方面发起仲裁申请。

事实上,在IPO申报前,越疆科技与宋涛已因员工激励股权问题发生诉讼。

越疆科技招股书披露,宋涛于2021年3月离职后,未按照约定退出其持有的越疆合伙22.46%财产份额。2023年11月,越疆科技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宋涛向实际控制人刘培超转让上述份额。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裁定显示,越疆科技曾就与宋涛、刘培超之间的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包括:一是确认授予宋涛的员工激励股权,即越疆合伙22.455%的财产份额,自2021年3月17日起失效;二是要求宋涛以139.4583万元价格向刘培超转让上述合伙份额;三是要求宋涛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案历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二级法院均认为,《深圳市越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六十六条约定,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最终裁定驳回起诉。

就宋涛举报的相关信息,越疆科技在招股说明书“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列项下,有简单提及。记者查阅越疆科技整套IPO申报文件,在上市法律意见书中,找到了对相关涉诉案件较为详细的说明。

就此,业内人士提出疑问,对这类涉及实控人的敏感诉讼,企业是否有必要在招股书中做出更为详细、清晰的披露,还是仅仅通过一份法律意见书,将重要涉诉信息包含在其他信息中。

刘馨远律师表示,上述法院裁定主要解决的是“由法院还是仲裁机构处理”的程序性问题,并未对宋涛是否享有相关合伙份额、双方权益比例如何确认等问题作出裁定。

是否会影响创业板IPO?

随着越疆科技推进创业板上市,围绕员工持股平台的权益争议,也引发市场关注:这一纠纷是否会对其IPO审核产生影响?

多位受访者指出,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持有人并非发行人直接股东,但其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益,仍属于上市审核中对股权结构稳定性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记者表示,根据创业板《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虽然越疆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但如果该平台受到实际控制人支配,平台内部份额有争议,有必要论证是否影响权属清晰或控制权稳定。”柏文喜表示,监管重点在于相关争议是否影响控制权稳定,是否构成发行条件障碍。

柏文喜进一步指出,如果发行人无法充分论证争议不会影响股份权属清晰及控制权稳定,审核过程中可能面临问询,甚至出现审核中止、暂缓审议等情况。

他同时提到,历史曾出现部分企业因员工持股平台权益争议影响IPO进程,合诚技术、绍兴拓邦都是员工持股平台争议拖累IPO的先例。

围绕越疆科技是否充分披露相关事项,刘馨远律师认为,关键在于争议是否已经形成客观存在的权益纠纷。“本案特殊之处在于,争议标的并非越疆科技直接股份,而是员工持股平台越疆合伙内部财产份额。”

“这里实际上存在两层法律关系。”刘馨远表示,一层是宋涛与越疆合伙之间的合伙份额归属关系,另一层是越疆合伙持有越疆科技股份所形成的间接持股关系。但穿透来看,该争议直接映射至越疆科技的股权结构清晰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在《关于越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中表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越疆合伙、实际控制人与宋涛之间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

但同时,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也提示,不排除未来就越疆合伙财产份额问题产生潜在争议。

相关法律意见认为,发行人与宋涛之间涉及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争议,占发行人股份比例较低,且无论最终是否收回宋涛持有的员工激励股权,刘培超作为越疆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均可支配越疆合伙持有发行人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锦天城在法律意见书中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稳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发行上市构成重大法律障碍。

不过,宋涛方面认为,公司披露范围并未覆盖其主张的69.7373%合伙份额,以及与刘培超之间关于47.2823%份额归属的争议。

刘馨远认为,越疆合伙2023年1月出具《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其中明确宋涛应持有69.7373%的合伙份额,而工商登记仍显示22.455%,两者之间存在差额,这一事实本身已经形成潜在争议。

“工商登记具有公示效力,但工商登记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权属争议。”刘馨远表示,如果存在书面协议、公司盖章文件以及司法程序记录,审核机构可要求发行人说明该争议是否影响发行条件的满足,不能以”尚未经司法确认”为由回避披露。

刘馨远进一步表示,法院认定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本身就是对"存在争议"的程序确认;发行人在招股书中"不存在权属纠纷",同上述举报人所称的争议,或有相互矛盾之嫌,如确实存在权属份额不明的事实,不排除会引发深交所启动问询程序的可能性。

该纠纷成之所以引发市场关注另一个原因在于,越疆科技正在深交所创业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越疆科技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产品涵盖协作机器人、工业机器人以及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公司此前完成多轮融资,投资方包括产业资本及创投机构,并于2024年12月23日在港交所上市。

目前,越疆科技的创业板上市进程正处于关键阶段,其创业板IPO申请将于2026年7月22日提交深交所上市委审议。

招股书显示,2023年-2025年,越疆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2.87亿元、3.75亿元、4.9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31.13%;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3亿元、-9536.46万元、-8353.62万元,预计2028年扭亏为盈 。

近年来,随着机器人产业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热点,多家机器人企业加速推进上市进程,企业历史股权安排、创始团队权益确认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管理等问题,也成为监管审核重点。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张琦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宋涛投诉事项属实,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的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将成为监管关注重点。

不过,柏文喜指出,股权争议并不必然意味着IPO终止,关键取决于争议规模、是否影响控制权、是否充分披露以及是否能够有效解决。若监管认为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发行条件,发行人仍可能继续推进上市进程;但如果争议涉及核心股权安排,且信息披露存在不足,则可能增加审核周期和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越疆科技尚未就上述投诉事项公开回应,深交所是否进一步发出问询,亦暂无公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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