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十五五”期间 新增产能必须纳入产能“一本账”后组织实施
财联社8月10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指出,持续推进煤炭资源勘查,强化资源综合评价,提升资源储量规模,保障煤炭接续开发。加强产能总量调控,统筹资源开发潜力、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合理安排接续产能规模,重点布局在五大供应保障基地内,优先支持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发展和跨区域煤炭供应保障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增产能必须纳入产能“一本账”后组织实施。各类型煤矿新增产能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