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08月10日 16:07:48
《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除南疆外)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
财联社8月10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其中指出,健全完善煤炭产业政策,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停止新建、改扩建以下煤矿: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除南疆外)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停止新建第一水平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 米的煤矿,停止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过600米的小型煤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规划新建煤矿。
89.21W
关联话题
5.89W 人关注
1.88W 人关注
1.91W 人关注
2.01W 人关注
1.74W 人关注
8248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