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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2026年08月20日 18:44:22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财联社8月20日电,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8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造成的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维持2015年第154号决议不变,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涉案产品为轮毂直径介于17.5~24.5英寸(含),用于卡车、客车、半挂车等的新充气橡胶轮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990 9。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9月2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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