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新华人寿因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等被处罚;②罚款金额327万元。
财联社8月2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今日发布一张罚单,剑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罚单显示,新华人寿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费用分摊不准确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新华人寿警告并罚款327万元。对关亦青、陈一江、程海燕、马峰、张韬、黎星警告并罚款共计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