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当前没有启用javascript,网站无法正常访问。请开启以便继续访问。
logo2026年09月04日 17:22:16
私募募集新规征意 严禁份额拆分转让
财联社9月4日电,证监会正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新规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将私募基金份额或收益权进行拆分、转让,或为单一投资标的设立多只私募基金等方式,以降低合格投资者标准或突破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人数限制。此外,新规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向不特定对象推介私募基金。仅可通过自营互联网平台向已通过适当性评估的投资者推介,且推介前须完成特定对象确认和适当性评估。 (财联社记者 林坚)
315.4W
关联话题
1.64W 人关注
9866 人关注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联系方式|用户反馈|网站地图|友情链接|举报电话:021-54679377转617举报邮箱:editor@cls.cn财联社举报
财联社 ©2018-2026上海界面财联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14040942号-9沪公网安备3101040200604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7沪金信备 [2021] 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