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全国推广 多地首批业务落地
财联社9月16日电,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步入新的便利化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9月14日起施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从试点地区走向全国。记者梳理发现,政策实施以来,天津、浙江、福建、山东、重庆等地首批案例已接续落地,跨境资金“活水”加速汇入,支持企业全球布局。与此同时,9月以来,多地已启动或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跨境资金管理持续释放便利化信号。 (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