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9月14日,“珠海政法”公众号发布由珠海八大部门署名的倡议书,明确禁止商户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租赁服务; ②该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者最高处五十万元罚款;倡议同时要求家长警惕孩子以“买学习资料”名义索要租机费用。
财联社9月16日讯,9月14日,“珠海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倡议书”,署名来自广东省珠海市八大部门。以下为原文:
关于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倡议书
广大商户朋友、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我市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以“手机租赁”“小时租机”“共享游戏机”等名义,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涉嫌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未经许可开展许可性经营活动等行为。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未成年人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经营者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以及最高五十万元罚款等法律责任。
为切实保护我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清朗、健康、安全的成长空间,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广大商户朋友们!我们要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坚决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上述智能终端设备的互联网接入设备,用于网络游戏或接收、转发、传播不良信息;坚决拒绝以固定或流动方式向未成年人提供含有淫秽、赌博、暴力等危害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影音内容、应用程序等信息产品和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租借需求,应主动拒绝。
广大家长朋友!我们要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动向,警惕孩子以“买学习资料”等名义索要费用用于租玩手机;我们要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使用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培养健康上网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如发现学生存在频繁租借、沉迷手机游戏等情况,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商户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的租赁服务违规行为,请通过110、12345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少年强则国强,保护未成年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一起携手,对违规向未成年人租借手机(卡)、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行为说不,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清朗、健康、安全的成长空间!
珠海市委政法委珠海市委网信办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