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明确三大业务线 升级决策机制 马明哲之外增设3位联席CEO
原创
2018-12-14 12:11 星期五
财联社记者 牛颖慧 路英
中国平安发生了最近五年,甚至十年内最重大的事——明确三大业务线,升级决策机制。

【财联社】(记者 牛颖慧 路英)中国平安发生了最近五年,甚至十年内最重大的事——明确三大业务线,升级决策机制。

中国平安今日公告称,公司增设三个联席首席执行官(简称“联席CEO”)岗位,由李源祥、谢永林、陈心颖担任。在集团董事长/CEO马明哲的领导下,三位联席CEO分别统筹管理个人、公司、科技业务,对三大业务群实施统一领导、专业分工。

对于此次联席CEO岗位的设置,平安集团资深副董事长孙建一表示,近年来,平安持续推进“金融+科技”、“金融+生态”战略。为进一步深化“一个客户、一个账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金融经营模式,以客户服务为导向,逐步形成了清晰的“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科技业务”三大事业群及架构。特别是近三年来,这三大业务群分别在三位领导的带领下取得了很好的发展,促进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长。

据悉,平安掌舵人马明哲仍然作为集团董事长/CEO、执行委员会主任,特别在未来公司的重大战略转型、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培养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继续发挥不可缺少的核心领导作用。

“此次平安董事会通过议案,并一致同意设立联席CEO集体决策机制,使之成为公司一项重要的制度化组织体系。”孙建一表示,按照平安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在休会期间,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集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去二十多年,平安执委会一直采用“执行官+矩阵”集体决策机制和模式。所谓“矩阵”,是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科技业务三大事业群条线执行官,与财务企划、人力资源、投资决策、稽核风控、关联交易、品牌传播等职能执行官,形成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权责清晰的架构,确保任何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都由业务执行官和职能执行官集体参与,实行业务执行官和职能执行官“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矩阵管理”的模式。

据介绍,这一集体决策模式机制,可确保任何重大决策,均有多位执行官参与,确保执行“有主有辅”的责任体系。此次设置三位联席CEO,集团内部的分工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将更好地发挥现行集体决策机制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制度化流程,更符合平安综合金融风险管控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稳健发展。

据资料统计,世界500强企业中有近30家公司采用联席CEO机制。国际上著名大型企业中,摩根大通的联席总裁制,是类似联席CEO机制,高盛、花旗等金融集团也曾实行过联席CEO机制。科技公司中有甲骨文和摩托罗拉等案例。在中国,华为的轮值CEO制,也是一种值得学习的集体决策机制。

孙建一表示,联席CEO模式成败的关键,在于内部的协同、沟通、决策效率。平安的“执行官+矩阵”的模式,已历经十多年的实践和摸索,经过长期内部磨合,已逐渐实现了流程化、制度化,融入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文化,其运作已较为成熟。

“此次增设三位联席CEO,分别领导‘个人、公司、科技’三大业务群,与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职能执行官一起,对各自分管“条线”形成更深入、更全面、更清晰的矩阵管理,是对现有风险管控模式的强化与升级,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平安集团总经理任汇川透露,此次设置联席CEO岗位与平安推行的科技、生态战略转型有关。并表示,这是适应以客户为导向战略转型的需要、是适应新业务模式发展管理的需要、是强化公司风险管控的需要同时也是人才梯队培养的需要。

此外,对于此次联席CEO的设置,平安做了两方面的准备,一是机制保障,二是文化保障。

从机制保障来看,平安“个人业务、公司业务、科技业务”三大业务群的战略布局、“执行官+矩阵”的决策模式,已经在实践中探索、运行多年,三位联席CEO和职能执行官们在日常工作的配合、协同中,积累了一整套成熟的方法和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未来,若出现联席CEO和职能执行官经反复协商无法解决冲突与分歧的情况,将提交集团董事长/CEO做出决定。

从文化保障来看, 业务执行官、职能执行官,以及各专业公司和部门,都能够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宗旨,团结一致、高效协同。

平安方面表示,在马明哲的领导下,三位联席CEO分别领导、负责三大业务事业群,这是对平安现有经营决策机制的延续和完善,执委会决策机制维持不变,将让业务执行官、职能执行官的定位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重点更加聚焦,协同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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