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财联社6月5日讯,周三早盘,一则长安福特因反垄断被罚的信息让长安汽车股价大跌逾6%。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屋漏偏逢连夜雨 长安汽车股价两月跌4成
长安福特为长安汽车和美国福特公司的合资汽车公司,双方各持有对半股权。合资公司被罚的消息,给上市公司长安汽车的未来蒙上一层阴影。

最新公告显示,4月份长安汽车汽车销量121245辆,同比下降35%。其一季度更是净亏损20.96亿元,远差于上年同期的净利润13.9亿元。
与惨淡的业绩对应的是一路下跌的股价。公司自4月上旬股价高点,不到两个月已下跌37%。

所谓“纵向垄断”是指在上下游,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主体间达成了排除、竞争协议,一般表现为生产商操纵下游经销商定价的行为。而“横向垄断”则主要是同一行业内有竞争关系的多家企业联盟,以达到市场优势地位并以此来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
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调查过程中,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并实际削弱了品牌间的竞争,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处以上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