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再成“老赖” 福牌阿胶上市辅导期诉讼缠身
原创
2019-07-01 14:13 星期一
财联社、大众网财经海报新闻
正处于上市辅导期的福牌阿胶如今再次遭遇信誉危机。

财联社、大众网财经海报新闻(济南,记者 王景霞)讯,正处于上市辅导期的福牌阿胶如今再次遭遇信誉危机。近日,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下称“福牌制药”)上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山东福牌阿胶药业有限公司(下称“福胶药业”)则被强制执行。

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开信息显示,福牌制药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在5月10日,案号为(2019)鲁0124执恢258号,执行标的只有区区5056元。由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并且不履行相应义务,平阴县人民法院将福牌制药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福胶药业也在今年5月份,被平阴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0.96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公司均是山东福牌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早在去年12月份,因在与山东美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福牌阿胶被平阴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证监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早在2017年9月福牌阿胶就已开始接受上市辅导,目前正处于辅导期。

虽然处于上市辅导的关键时刻,但是福牌阿胶一直是麻烦不断。就在今年4月份,福胶药业近4000万元资金被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冻结,申请冻结企业是上市公司九州通(600998.SH),双方矛盾激化原因则是九州通希望退回从福胶药业采购的商品,但未获得后者认可。

此外,今年4月份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由于拒不支付武汉九洲康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九洲康”)的返利款,福牌阿胶被告上法庭并败诉。

判决文书显示,2014年12月30日,原告武汉九洲公司(乙方)与福胶药业(甲方)签订了《二0一五年福牌阿胶战略合作协议》,该战略合作协议除了约定销售区域和时间期限外,还约定乙方保证完成销售回款≥50万元,完成协议额,甲方给予乙方2元/盒的返利。

虽然武汉九州康公司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完成了实际回款50多万元,按照约定福胶药业应支付合同返利款6.94万元,但是福胶药业却“不认账”。

一审判决文书显示,福胶药业最终败诉,并被要求支付返利款6.94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

“诚信问题是企业上市发行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一位投资界人士告诉大众网记者,作为国内知名的阿胶企业,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影响公司声誉,也会阻碍其市场拓展,并最终对其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收藏
179.95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要闻
股市
关联话题
2.91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