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会前突遭变数,周杰伦加持的爱玛科技专利侵权获立案,IPO能否过关?
原创
2019-11-27 18:53 星期三
徐杰 吴凡|财联社
爱玛科技当日则邮件回复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目前公司IPO相关工作正在正常推进。

财联社(上海,记者 徐杰 吴凡)讯, 曾凭借着周杰伦代言,并喊出那句“爱就马上行动”的广告词,爱玛电动车迅速“火”遍大江南北,就在明天(28日),这个颇具名气的电动车品牌的制造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爱玛科技”)即将上会接受IPO审核。

然而就在公司IPO上会前夕,却遭遇麻烦。

财联社记者独家获悉,近期,浙江沃趣牛牛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沃趣牛牛”)将爱玛科技等公司诉至杭州中院,后者已于11月26日正式立案(案号:2019浙01民初4159号),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前述事项对公司能否过会笼上了阴云。爱玛科技当日则邮件回复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目前公司IPO相关工作正在正常推进。

涉及公司两款旗舰产品

据披露,爱玛科技成立于1999年,2004年进入电动自行车行业,是我国最早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之一,公司在广告中提到,其累计销量已经超过了3000万台。

庞大的销量背后离不开公司品类丰富的产品,以满足各类消费群体的需求。

财联社记者从公司披露的招股书中统计发现,爱玛科技的细分车型共计104款,其中电摩(电动摩托车产品+电动轻便摩托车产品)旗下的IN麦电动车型包括IN麦SQ-7220旗舰版DK、IN麦SQ-6023旗舰版K;N300ZQ电动车型涉及N300ZQ-7220旗舰版K。

对于车型特点的描述,公司不吝赞美之词,比如对IN麦SQ-7220旗舰版DK以及N300ZQ-7220旗舰版K,公司将之形容为:干净、柔和、科技的外观设计;而对于IN麦SQ-6023旗舰版K这款产品,公司则将其特点解读为“造型整齐、科技的前大灯设计,车后半身采用仿生设计”。

实际上,为了设计出各种款式的电动车型,爱玛科技专门下设了产品企划部、外观设计部等部门,并且还与多家知名设计公司展开合作。而在专利技术方面,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共计485项,于业内领先。

即便如此,一家成立于2015年互联网电动车品牌——沃趣牛牛认为,爱玛科技旗下的IN麦电动车、N300ZQ电动车产品存在涉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财联社记者获取的一份沃趣牛牛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向爱玛科技发去的律师函,里面列出了沃趣牛牛拥有的6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包括两项授权使用专利。

律师函中称,爱玛科技公司官网所展示出的产品中,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IN麦电动车、N300ZQ电动车产品涉嫌侵害委托人所拥有的及经授权许可使用的上述多项专利权。

上述6项外观设计专利具体对应的名称为:“电瓶车前面板”、“电瓶车”、“电瓶车前围”、“电瓶车大灯”、“前面板”以及“车灯”。前述专利均于2017年申请,后两项授权专利是沃趣牛牛于2018年6月份授权取得。

公司回复:IPO相关工作正常推进

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透露,由于沃趣牛牛方面向爱玛科技发送律师函后,未得到后者进一步的回复,沃趣牛牛于11月25日下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立案,后者于26日正式立案,案由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涉诉金额约3000万元。

实际上外观设计对于电动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动车行业是一个集成品行业,电池、马达等主要设备都是外部的,只有外观设计是自己公司,所以,外观设计对电动车公司非常重要。

在上会前这一敏感时期,爱玛科技又会如何应对这一危机?

当日,爱玛科技向财联社记者在邮件回复中表示,公司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报道提及的诉讼涉及的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尚无法判定诉讼案件的真实性,也不排除是有人出于各种目的实施的恶意诉讼。

公司回应称,报道提及的公司相关产品均已申请了外观专利,不存在侵犯他人外观专利的情况,涉及产品仅为公司众多产品类型之一,占公司业务比重非常小。

公司表示,如果诉讼案件确认属实,公司会在收到有关法律文件后积极应诉,全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公司IPO相关工作正在正常推进。

财联社记者梳理发现,尽管招股书中未有披露各个车型的销售情况及营收占比,但涉诉车型是隶属于公司的电摩产品,2016年至2018年,其电摩产品收入占比较小,公司也未具体列出电摩产品的营收贡献,而在今年上半年,爱玛科技的电摩产品收入占比攀升至19.58%。

需要注意,虽然我国电动车行业还有较大的市长增长空间,但目前部分城市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或路段对摩托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爱玛科技称,前述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销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行业市场竞争激烈

此次事件亦侧面反映出电动车市场激烈的竞争态势,不过爱玛科技回复财联社记者称,公司此前未听说过沃趣牛牛,亦未与其展开过合作。

实际上,在招股书中,爱玛科技列出的可比公司是雅迪控股(01585.HK)和新日股份(603787.SH),前述两家公司均早于爱玛科技登陆资本市场。

从营收增长的角度看,2016年至2018年,雅迪控股的营收保持领先,其中2018年雅迪控股的营收达到99.17亿元,其营收增长率高于当年行业平均水平,而同期爱玛科技的营收接近90亿元,但营收增长率低于当年平均水准,公司解释称,2018年雅迪控股加大营销投入,使得营收增长率提升,进而使得行业平均增长率高于公司水平。

另外,就毛利率方面,2016年至2018年,爱玛科技均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称为扩大豪华款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份额,采取了较低的定价,拉低了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水平;另外,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于2017年开展了毛利率较低的共享单车业务,亦拉低了整体毛利率的水平。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公司自行车产品的毛利率在今年上半年低至只有1.76%,另外在2016年至2018年,其豪华电动车的毛利率于2016年达到15.06%,此后在11%左右徘徊。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随着今年4月15日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爱玛科技停止了《旧国标》规定的豪华款的电动车,转而加大电摩的投入,大部分电摩均由原豪华款电动车进行改型,此后生产销售。

今年上半年,爱玛科技电摩的毛利率仅次于毛利率第一的简易款电动车,达到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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