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在4月1日前取消寿险、健康险等领域外资股权上限 并允许美国独资险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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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14:31 星期四
财联社记者 丁艳
《中美经贸协定》指出,中国应在2020年4月1日之前取消寿险,养老金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权上限,并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参与这些领域。

财联社 (上海,记者 丁艳)讯,中美两国经贸协议第一阶段迎来新进展!1月15日,中美两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这份协议主要就中美两国深化贸易领域双向合作、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三个方面进行协商签署。

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金融领域双向开放”方面,《财联社·保险频道》记者注意到,在《美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经贸协定》(以下简称“《中美经贸协定》”)的第4.6 条对“保险服务”作出了规定。

《中美经贸协定》指出,中国应在2020年4月1日之前取消寿险,养老金和健康保险领域的外资股权上限,并允许美国独资保险公司参与这些领域。中国申明,对在中国设立的美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独资拥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能力没有任何限制。

其次,到2020年4月1日,中国应取消所有保险行业的业务范围限制,歧视性的监管程序和要求,以及过度繁重的许可和运营要求(包括保险中介),然后应迅速审查并批准美国的任何申请。金融服务供应商,以提供提供保险服务的许可证。根据这一承诺,中国申明取消了建立新的外国保险公司需要三十年的保险业务运营的要求。

最后,美国承认包括中国再保险集团在内的中国机构当前的未决请求,并确认将迅速考虑这些请求。

此外,就农业合作方面,中美双方打算促进中美双方在共同关心的农业问题上的技术专家之间的交流,包括酌情讨论生产农业,作物保险的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公开表示,“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将扩大开放。对标国际良好做法,完善营商环境。使外资企业能公平参与竞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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