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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8日 17:59:08
海口、三亚:疫情期间土地出让金余款可一年内分期缴纳
财联社2月18日讯,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海口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共11条措施,提出支持项目建设先行用地,调整土地合同签订期限,实行新出让土地分期缴款及强化金融支持等措施。对实行新出让土地分期缴款,《措施》表示,海南省疫情响应期间新出让土地竞买保证金,可按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受让人申请分期缴纳并出具承诺书,经市政府批准,余款可在一年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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