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保监局:鼓励保险机构加强与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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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17:26 星期四
财联社记者 林汉垚
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海市银保监局9月10日印发《关于推动上海银行业和保险业差异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联社(上海,实习记者 连城希)讯,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海市银保监局9月10日印发《关于推动上海银行业和保险业差异化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从风险预警、机构建设、区域优势、社会民生、保险科技、普惠金融、信用风险、对外开放、权益保护共九个方面对保险业提出指导。

第一,面对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保险业长期存在的粗放发展问题可能进一步突出。险企对风险挑战要有全面清醒认识,明确市场定位,充分研判经济金融形势与市场发展变化,综合考虑自身比较优势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促进经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保险机构要强化自身风险保障功能,持续完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机构体系。回归风险保障本源,在稳健发展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险产品的应用领域。针对抗疫减灾等薄弱环节,增加保险产品供给。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积极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大力发展航运保险,推进上海再保险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与养老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形成有效互补。推动建设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

第三,鼓励保险机构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加强与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引导基金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与临港新片区的试验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试点设立管理总部或分支机构,联动长三角内各类机构,统筹推进跨省市一体化发展和同城化金融服务落地。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长三角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改进生态环境责任保险产品。注重开发针对中小型制造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

第四,丰富社会民生领域产品供给。针对各领域消费需求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提升健康保险供给能力,推动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优化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服务,支持上海国际医疗服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参与上海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税延型养老保险扩大规模,优化职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的产品供给。积极探索“意外险+服务”创新模式。更好发挥财产保险在污染防治、安全生产、食药安全、医疗纠纷、建筑质量以及突发公共事件领域辅助社会治理作用,主动适应车险市场综合改革,提供更加优质车险服务。

第五,完善科技金融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建设科技保险专营分支机构。积极发展科技保险、专利保险,深入推进首台(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充分利用上海市政策性担保基金、科委“3+X”科技信贷体系等,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有效分散科技金融业务风险。此外,机构要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建立完善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组织架构、激励机制、运营模式,做好相关技术、数据和人才储备。

第六,健全普惠金融机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环境与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流程,针对生态环保领域开发更多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金融需求,强化涉农信贷与农业保险服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支持。

第七,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做好融资平台存量债务风险监测。深入推进联合授信机制,遏制多头过度融资行为。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与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的风险防控,严格控制个人融资性保证保险经营风险。

第八,推进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更多保险业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在上海落地,吸引各类全球金融机构入沪,进一步提升金融开放枢纽门户功能。按照内外资一致,支持外资机构合理布局,拓宽业务范围。促进双向开放,为境内机构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载体平台。

第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及时纠正误导金融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上海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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