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3日 10:33:37
北京:地方金融组织存重大风险 监管可临时约束并公告社会
财联社9月23日讯,9月23日上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审。条例草案提出,地方金融组织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或者可能引发突发性事件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有权采取临时约束性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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