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3日 13:24:20
北京拟规定:不得对金融产品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
财联社9月23日讯,金融机构明示或者暗示金融产品无风险、保收益等行为在北京或将违法。今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和营销宣传的底线,包括不得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无风险、保收益等。
收藏
578.78W
我要评论
图片
欢迎您发表有价值的评论,发布广告和不和谐的评论都将会被删除,您的账号将禁止评论。
发表评论
关联话题
3.35W 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