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采集、留存、泄露客户数据待刹车!互金协会呼吁《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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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11:39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姜樊
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凸显。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和科技驱动型行业,如何平衡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和安全保护,充分发挥金融业数据要素的经济社会价值,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数据的恰当使用与融合备受市场关注。近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的《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显示,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并建议尽快建立相关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互金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的地位日益凸显。金融业作为数据密集型和科技驱动型行业,如何平衡好数据要素融合应用和安全保护,充分发挥金融业数据要素的经济社会价值,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报告指出,当下的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仍然存在从业机构数据治理能力待提高、加强跨行业跨领域协调、建立进一步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以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问题与挑战。

报告还建议,行业实践方面,从业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不违规采集、违规留存、泄露客户数据,选择权威可信数据源开展融合应用创新。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夯实数据治理基础,加强多方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安全合规应用。

“从业机构数据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报告指出,以商业银行为例,根据此前调查数据显示,半数以上(53%)调研银行认为数据治理很重要,分别有80%、75%的调研银行已采取加大外部数据源引入力度、探索建立全行统一的大数据平台等措施。同时,调研银行数据治理能力的自评估总体得分为3.03分(满分为5分),地方中小银行得分为2.80分,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中,71%的调研银行认为自身在规范和提升数据质量方面存在挑战,认为自身数据价值挖掘能力欠缺、数据孤岛较为严重的调研银行占比分别为59%、55%。

报告认为,由于多方计算、联邦学习等当下支撑技术在促进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方面仍是新鲜事物,虽然具有很大潜力,但是在强监管的金融行业,仍需各方进一步增进理解、加深认识、增强互信,科学评估风险水平,完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技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得到合理应用。

与此同时,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涉及银证保等不同细分行业以及医疗、教育等不同领域的数据,面临兼顾不同行业和领域数据管理差异性的挑战,需进一步推动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增强不同领域数据管理规定的协调性,促进数据跨行业跨领域安全合规融合应用。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在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应用方面已有较好的法律基础,许多法律制度、部门规章、行业标准中都有关于数据安全保护和融合应用的规定,但不同规定对安全保护和融合应用的侧重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在制度规则的统筹和统一方面仍待加强。

“在制度规范方面,建议加快出台《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同意形式、免责规定等金融业数据要素融合关键节点的规则要求,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数据使用方行为的约束。”报告称,而在金融监管方面,建议加强监管政策的统筹协调,出台实施用户授权、最小够用、专事专用、全程防护等重要原则指引。

不仅如此,报告还指出,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有待进一步建立。近年来,部分从业机构通过违规留存、购买、出售数据不当牟利,间接增大了守法合规机构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甚至导致逆向淘汰。因此,仍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用数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推动行业经营环境持续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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