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协议锁定未来五年采购成本 芒果超媒吃下定心丸
原创
2020-12-09 09:45 星期三
财联社记者 李拥军
芒果超媒12月8日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

财联社(长沙,记者李拥军)讯,芒果超媒(300413.SZ)昨晚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拟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续签《电视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采购协议》。有传媒人士分析称,此举锁定了未来五年主要采购成本,芒果超媒“内容为王”护城河再获加固。

协议约定,快乐阳光于2021年至2025年购买境内标的权利的价格原则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即5.4571亿元/年;如合同期内湖南卫视出现市场公认的现象级爆款节目,则在现象级爆款节目存续期内,当年采购价格应当较前一年价格上涨10%,快乐阳光将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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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快乐阳光购买湖南广播电视台制作并在湖南卫视”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合法、自主且独家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视节目和周播栏目剧及其音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快乐阳光可以将其采购的标的权利许可给任何适格的第三方,许可方式包括独家或非独家方式,许可费用由快乐阳光确定。

快乐阳光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原采购协议今年年底到期,且今年亦是芒果超媒重组快乐购业绩承诺的最后一年,坊间极为关注该协议的续签。

主打内容的芒果超媒,湖南卫视无疑是其身后不可或缺的倚靠,因此该采购协议的签订可谓给芒果超媒和其投资者吃下一颗定心丸。

以与2020年相同的采购价5.4571亿元/年续五年,且一改原协议每年上浮10%的模式,变成只有出现年度爆款节目才能在上一年基础上上浮10%,应该说对芒果超媒更为有利。

有传媒行业研究人士表示,这相当于芒果超媒锁定了未来五年的主要采购成本。如果出现像今年的“浪姐”这样的爆款节目,就算上浮10%,水涨船高之下芒果超媒也会获益更多。

事实上,外界本来有担心,在芒果超媒业绩对赌期满实现业绩承诺之后,大股东可能不再像原来一样“厚爱”上市公司,节目采购续签的协议可能会价格较大上调。如今公告来看,大股东甚至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在支持芒果超媒。

此前,12月3日芒果超媒公告,控股股东芒果传媒拟协议转让0.94亿股给阿里创投,占公司总股本的5.26%,受让价款总计约人民币62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广电拿到62亿增量资金,将进一步支持芒果大生态圈内容创新发展,也为爆款节目的诞生提供了更多底气。

盘点2020年的传媒圈,浪姐是绕不开的关键词。本次协议约定出现“爆款”才上浮采购价,因此“爆款”的认定是关键。对此,芒果超媒相关人士表示,业内对爆款是有一定共识的,“《乘风破浪的浪姐》肯定是,《歌手》、《爸爸去哪儿》这种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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