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25日讯,厦门象屿公告,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兴证资管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截止2020年12月24日,本专项计划在募集期间有效参与金额为10.90亿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划入本专项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立的托管专户: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象屿股份应收账款系列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各档资产支持证券认购人的认购资金总额均达到该档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募集规模。本专项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