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营口港大股东拟交叉持股 优化结构之外能否相互赋能仍需关注
原创
2020-12-28 09:50 星期一
财联社记者 张海霞
营口港方面认为,此次交叉换股可充分利用营口港务集团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资源,实现与营口港务集团优势互补。

财联社(成都,记者 张海霞)讯,攀钢钒钛(000629.SZ)与营口港(600317.SH)大股东交叉持股方案出炉后,市场争议较大,主要体现在双方换股能否彼此赋能。对于营口港能否为攀钢带来交通方面的赋能,一位攀钢钒钛内部人士仅回应道:“赋什么能?主要是优化结构,目前尚需国资委批准,不要过分解读公告。”

对于此次交叉换股的原因,攀钢方面在公告中仅表示:“本次权益变动为贯彻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优化营口港和攀钢钒钛的治理结构,深化招商局集团和鞍钢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攀钢钒钛开启改革之路已多年,但改革成果备受投资者争议。

对于改革多年,攀钢钒钛在资源、资金方面的变革优势等,财联社联系攀钢钒钛董秘,对方仅回应道:“采访问题联系鞍钢集团,得到授权我们才接受采访。”资料显示,攀钢钒钛控股股东为攀钢集团,鞍钢集团是其实际控制人。

营口港方面则认为,此次交叉换股可充分利用营口港务集团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资源,实现与营口港务集团优势互补。据财联社了解,营口港货物吞吐量排名全国沿海港口前十位,旗下拥有包括集装箱、汽车、煤炭、粮食、矿石、钢材、大件设备、成品油及液体化工品、原油等9类货种专用码头,其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分别为3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可靠泊第五代集装箱船。

12月27日晚间,攀钢钒钛及营口港双双披露公告,攀钢集团将持有的攀钢钒钛6%股份转让给营口港务集团,转让价2.35元/股,营口港务集团则将持有的营口港7.2%股份转让给攀钢集团,转让价2.6元/股;此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双方转让对价相等,折合转让对价12.11亿元。

转让完成后,攀钢集团将持有营口港7.2%股份,对攀钢钒钛的持股比例降至29.49%,仍为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鞍钢集团;营口港务集团则持有攀钢钒钛6%股份,持有营口港股份比例降至71.09%,仍为营口港控股股东,营口港实际控制人仍是招商局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港(601880.SH)正计划换股吸收营口港。因此,攀钢集团与营口港务集团确认,若交叉换股方案未能在吸收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完成交割,则由营口港务集团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规定将应转让的营口港标的股份换算成相应数量的大连港股份予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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