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6日 11:08:57
发改委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财联社1月26日讯,发改委公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提到,鼓励新疆发展风力、光伏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太阳能发电系统制造。鼓励陕西省发展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设。鼓励青海省发展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建设。鼓励四川省发展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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