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独董彭万华收警示函 其子女短线交易自家股票
财联社3月12日讯,光莆股份公告,2021年3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彭万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彭万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12号)。原因系彭万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其子女彭剑雄、彭剑敏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3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8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鉴于所涉及股票成交数量不大,情节较为轻微,未造成严重影响,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彭万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